北京市持续减轻住房租赁企业负担;新税收优惠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 新京报

新京报(记者 曹景瑞)10月16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住房租赁企业适用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市住房租赁条例》和《关于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改进的公告规定》已经出台,根据现行政策和北京市实际情况,确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公司,即在本市拥有或经营租赁住房500套以上的住房租赁公司的标准。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将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也就是说,北京的住宅租赁公司越来越多明年起可享受税收优惠。 2021年10月1日起,财政部等《关于完善住宅租赁税收制度的通知》正式施行。 (以下简称“通知”)。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降低租赁住房企业税负,鼓励更多企业投资租赁住房市场,解决新国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布的《通知》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金融服务局在《通知》、《住房租赁条例》和《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审核发布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税收。 《通知》规定,自2026年起,住房租赁公司从事自有或他人住房依法取得经营管理权的住房租赁业务,其经营范围包含“住宅租赁业务”字样,并按规定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屋管理局)报告或报送经营信息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根据《通知》。房屋租赁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根据《公告》,租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住房业主可以选择对个人向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全部收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5%减1.5%的增值税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e 5% 减1.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企业,减按5%和1.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向个人或专业人士出租房屋的公司、协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大型房屋租赁经营者,按4%的优惠税率征收房产税。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公告》实施前,我国曾对工商户、个人等住宅租赁实行税收优惠,但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公司并未包括在内,成熟的住宅租赁市场的培育与它们密不可分。因此,当时的《通知》有效弥补了该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短板”。 《通知》所列企业属于“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是:须在通报或登记的城市拥有或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同时,还宣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根据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区内全部或部分城市降低标准50%。此次《通知》的亮点在于,结合北京实际情况,经过多部门联合调研,将北京市专业、大型住房租赁公司标准从《通知》中1000套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降低50%,即500套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降低50%。被维护或操作由城市编辑。这意味着对专业、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此外,《通知》规定,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向住房租赁企业收集合同申请信息和住房信息统计。房屋套数、建筑面积符合相关标准的,将被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的房屋租赁公司。对于经营廉租住房的企业,直接根据廉租住房项目认定确定套数和建筑面积,“无需申请,即刻”获得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住房企业认定。编辑:张雷 校对:张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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